石家庄市眸瞭科技有限公司桥西区分公司
联系我们
单位名称:石家庄市眸瞭科技有限公司桥西区分公司
单位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与休门街交口北行100米路西中国盒子商务楼B-601
联系电话:0311-86086552
 
家长请加微信
 
近视知识 所在位置:首页 >> 近视知识
远视、近视、散光验光时的散瞳问题
点击数:5240 更新时间:2014/11/26 15:23:11   

一、需要散瞳的情况:

(1) 15岁以下的学生,因为眼睫状肌调节力强(年龄越小调节越强),屈光不正,包括近视、远视、散光,首次验光,需要将睫状肌麻痹,以防调节性误差。要采用强效的散瞳剂----阿托品。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,可根据情况散瞳或不散瞳。

(2)对于16-30岁的人,16-40岁的远视、近视、散光,第一次验光都需要散瞳,但可以使用中效散瞳剂-后马托品。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,可根据情况不散瞳。

(3)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,如度数比较高的远视、近视、散光、混合性散光、高度远视、近视、高度散光等,散瞳验光是很有意义的,如不散瞳误差较大,但散瞳状态下的度数不一定代表正常的屈光度。

(4)某些诊断性验光,可散瞳查眼底。眼底及屈光间质均正常,而视力较差,需要用验光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时,需散瞳验光。

(5)对小瞳孔验光后,视力矫正不好或者有屈光间质混浊,应进行散瞳验光。

(6)学生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(视力一会好一会坏),应当散瞳验光。  

二、不宜或不必要散瞳情况:

(1)诊断为原发性闭角性青光眼或有怀疑者,或者检查发现前房浅,眼压偏高,禁用散瞳剂。因为散瞳可以诱发闭角性青光眼发作,眼压升高,后果比较严重。散瞳剂必须由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
(2)40岁以上调节力已弱,一般对验光影响较小,可以不散瞳。

(3)严重屈光间质混浊,如白内障、重度玻璃体混浊,无法验光,也就没有必要散瞳。

(4)瞳孔严重粘连,不能散大者。

(5)近视还在持续发展中的学生,所戴近视镜总是偏低的,不存在睫状肌调节过度问题,没有必要频繁散瞳。

三、散瞳期和散瞳恢复期注意事项

散瞳期间要注意:1、不要受强光刺激,出门戴墨镜,可以戴上墨镜到公园,爬山等。2、不能看近,看近对眼睛有伤害。3、注意让孩子在暗环境下休息。 

原因是:1、散瞳期间瞳孔变大,又被麻痹,不能收缩,遇到强光的时候不能缩小,所以光线都射到视网膜上,对眼睛的伤害非常大 ,有的伤害是终身无法恢复的。所以散瞳后,慢散恢复期20多天,孩子出门都要戴墨镜。快散一般六个小时后恢复,但是也有一些孩子两个星期后才恢复。在这个期间都要保护眼睛。

2、散瞳后睫状肌麻痹,看近看远都不能调节了,对近视的孩子来说,看远看近都是模糊的,只有在特定的距离是清楚的,比如说近视300度的孩子在33厘米处是不需调节是清楚的。其他距离都是模糊的。特别是看近的时候,眼睛不能调节,这时候都成像到视网膜后面,都是远视性离焦 ,散瞳期间看近会加速近视的发展。

所以散瞳期间看近眼睛不能自我调节性保护,对眼睛有伤害,会加速近视的发展。

 


咨询电话:0311-86086552(办公室)


     


2014年11月26日

上一篇:远视、近视、散光验光时的散瞳问题
下一篇:幼儿单眼高度近视的上海琳琳
[在线报名] [打印此文] [关闭窗口]
返回顶部
友情链接: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SooPAT 近视专利搜索 防控近视
防控儿童近视、远视、散光、弱视、斜视等屈光不正问题,预防近视,控制近视眼—眸瞭防控近视中心 眸瞭光学仪器技术开发中心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3025545号-1
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东路与休门街交口北行100米路西中国盒子商务楼B-601 联系电话: 0311-86086552 (办公室)、13473758070(高老师)
孩子近视、弱视、散光家长交流群:868359564 E-mail:mouliaokeji@sina.cn
法律声明:本站所有图片/文字/信息/网页格式栏目风格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。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